任憑風浪起,安坐釣魚船
蔡志森(明光社總幹事)
跟著異象走,這是我一直持守的信念,所以畢業二十年來轉了三次工,做過教師、編劇、記者,然後是機構總幹事,每次人工都比上一份少,但每次都十分感恩。
三年多前,經濟不景已經頗為嚴重,要由穩定的公務員生涯,轉到連自己在內只有兩個人的初生機構任總幹事,的確是一個很大的挑戰,但神既然將我塑造成一個喜歡接受挑戰和追求夢想的人,除了憑信心踏上還可以有甚麼更好的選擇呢?
我是一個熱愛傳媒工作和關心時事的人,每當有人問我為甚麼要轉工,我都表示自己因為熱愛傳媒工作,所以要離開這個行業。過去十多年,傳媒惡質化的情況越來越嚴重,除了充斥著色情暴力的資訊外,刻意煽情和非理性的吵吵鬧鬧成為了傳媒的主菜,我們的下一代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結果會怎樣呢?性開放、愛消費、重權利、輕義務、情緒化、常吵罵、講一套、做一套……想起就令人憂慮,我們能袖手旁觀嗎?
但更大的挑戰是在加入明光社後才陸續出現的,因為傳媒問題只是我們三大棘手問題之一,還有更爭議性的問題在後頭──性文化和社會及家庭倫理(其中衝擊最大的是同性戀和賭波等問題)。而這些問題對我這個傳媒人來說是雖然不是完全陌生的,但是極須惡補的。
走馬上任明光社的初期,工作基本上是順利的,社會上的支持聲音較多,直到我們出了第一份有關同性戀的單張,其實在單張內我們並沒有特別提及我們對同性戀的立場,只是就坊間一些同志的團體所宣揚有關同性戀的觀點和資料,(例如同性戀是否天生、同性戀的成因、以及肛交對健康的影響等等),根據外國的研究提出不同意見,結果單張一出仍被同志團體圍攻,亦有傳媒斷章取義,歪曲了單張的內容來批評我們(如說我們表示打仔會打至變同性戀)。
我們一早已知在現時的社會風氣,對同性戀持保留的態度是政治不正確,而我們的立場只是認為同性戀行為對身心會有潛在的影響,因此不應向心志未成熟的青少年宣揚,亦反對同性戀者要求結婚和領養,以免對已經日漸鬆弛的家庭凝聚力和倫理觀念,帶來更多負面影響,基本上我們不反對同性戀者可享有一般人一樣的教育、醫療和社會福利,亦不贊成任何惡意的傷害行為,但我們必須維護任何人可公開不贊成同性戀的權利;維護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制度不受衝擊;以及保障血庫可拒絕愛滋病高危人士(如同性戀者)捐血的運作模式等。
在賭波應否合法化的問題上我們同樣遇上很多非理性的批評,雖然在討論賭波問題之前,我們是看了大量本地和外國的有關資料,也請過大學做調查,而支持賭波合法化和常常批評我們的人,不少卻連半頁資料也沒有看過,但他們批評我們是道德佬時是面不改容的,之後又罵我們是道德的法西斯主義者、跟著是道德的塔理班,最近則是病態信徒(幸好有陳主教這個病態聖徒,加諸我們這普通信徒身上的辱罵便顯得微不足道!)
我們很清楚,我們所堅持的和極端自由主義和漠視道德的社會潮流背道而馳,因此,若果別人的批評是出於誤解,我們會努力澄清,但若對方的批評是出於不同意我們的基本立場,我們是不會因為害怕批評而「收聲」的。
常常有人問我擔任明光社的總幹事是否很大壓力,被人罵當然不好受,被人「屈」則更加氣憤,但我告訴大家,我現在的心境十分平靜,因為我知道自己正在做甚麼。老實說,只要我們不改變對同性戀和賭波等問題的看法,不放棄監察傳媒,我們應有心理準備,批評是會繼續來。我多次在同工會提醒我的同工,批評我們的並不等如是我們的敵人,他們當中不少是對社會事務關心的人,只是見解與我們不同,堅持理性討論而不是自以為是地高高在上批評他人,是我們必須繼續保持的態度,絕對不要以惡報惡。當別人批評我們的時候,我們一般不會急於回應,但若有人肯為我們仗義執言,將是對我們最大的鼓勵。
此外,明光社所做的工作,有人認為是螳臂擋車,譬如在賭波合法化的問題上,政府既然勢在必行,何必浪費心力,我的回應是我們只是做自己認為對又合乎神心意的事,我們的責任是盡力而為,結果應交給上帝,我從來不將我們要爭取的事看作明光社或個人的榮辱問題。任憑風浪起,安坐釣魚船,我每晚回家見到愛兒便已「開心到暈」,睡得很好,希望所有願意堅持以生命作見證的弟兄姊妹也一樣。
( 原文刊於《播道月報》2003年3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