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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聖經看離婚與再婚(下)

年份: 2010前

作者: 郭文池   記錄:梁志美

我會從以下四點來說明現今離婚與再婚的嚴重性。

(一)從性質及社會方面

從舊約到新約聖經的教導,夫婦乃是成為一體,若要經歷離婚的問題,就如身體要被迫撕開、分裂一樣,特別對當事人、教會、親人及孩子無疑是一種痛苦的經驗。從性質上來說,雖然離婚與再婚在今日香港教會中似乎並不是一個最嚴重的問題,但其性質本身在人力、物力與情感上的牽動,比較其他問題來得更嚴重。若從社會上整體的數字了解,過去20年內香港結婚的情況出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根據今年香港人口普查資料的結果顯示,1980,1990及2000年在香港政府註冊結婚的人數逐漸下降,主要原因可能是現時普遍有遲婚或返回國內結婚的趨勢,直至2000年統計結婚的數字只有30548宗;而過去的20年間,離婚的統計數字如下:

 1980年: 約2000多宗;
 1990年: 約4000多宗;
 2000年: 共6631宗;

從上述的數字顯示,離婚個案乃每10年倍增一次,相對再婚的數字亦可能因著離婚的數字增加而有所遞增。截至去年2000年的統計結果,再婚數字竟高達7000多宗。假若將3張圖表放在一起,即離婚、再婚與結婚的數字顯示:

 1980年: 結婚40,000宗; 離婚不足2,500宗
 2000年: 結婚與離婚的統計,是每3宗註冊結婚便有1宗離婚收場,這是一項非常震驚的數字,而基督徒需要面對這種情況亦不例外。所以,今天的離婚與再婚在教會中無論從性質或社會上都是一個相當嚴峻的問題。

 

(二)離婚與再婚的處理原則

「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壹17)

以上經文將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與摩西所傳的律法作一比較,主耶穌基督的來臨帶給我們兩個重要的原素,就是恩典與真理。這兩個原素不單成為我們屬靈成長的生活指標,也同樣是婚姻、離婚與再婚的重要指標,就是恩典與真理。若我們只偏重某一方面去處理離婚與再婚的問題便會出現偏差,如強調恩典、寬恕,便看不到 神公義、聖潔的一面;如強調真理,便如法利賽人墨守律法主義一樣。當恩典與真理不平衡,或許會出現奇怪的決定,舉例有些人對待離婚者的態度如永不超生一般。記得自己在美國留學時認識一位美國朋友,知道他很不願意向別人透露自己曾經離婚,其實他當時離婚的原因乃是未信的妻子堅持要離婚,及後他蒙召讀神學,認識一位姊妹而再婚,可是某些教會似乎不大願意接納他再婚的情況,甚至不考慮聘請他做傳道人,故他感到很痛苦。這裏說明了許多人根本看不到或不明白耶穌基督恩典與真理的背後意義,正如剛才鮑牧師的教導(參閱上一期《播道月報》),我們若不是基於聖經真理去處理離婚與再婚的問題便會產生錯誤的決定。同樣,若教會的弟兄姊妹出現這方面的困難,我們應謹慎地處理及接納他回轉的事奉,要在恩典與真理之下取得平衡;相反地,我們若輕鬆地處理這些問題,一切的罪可以輕易在神面前被赦免,既往不究;那麼,主的名便會受虧損,因我們的神乃是教會的主,祂是聖潔且不可侵犯的。

 

(三)離婚與再婚的根本問題

根本問題有三方面值得注意的,兩方面是外在問題。

第一:今天香港的離婚問題與北上的色情事業是有著一個密切的關係,這可能與國內無神論、著重物質生活及在一個封閉的社會影響下,男女的接觸和對於離婚的事情,比起香港的接納程度來得更加開放及隨便。很多未必是色情的事,但卻往往成為色情事業的踏腳石,如按摩、腳底按摩、理髮等。雖然,這些行業並不是色情的一部份,但是很容易令人踏上色情的第一步。故此,弟兄若長期處於這種環境下工作,是很難避免自己不跌倒的。聖經裏提醒我們不應走到試探的邊緣,或是在一個無監察的狀態,容讓自己落入一個邪情私慾的網羅,否則,肉體是很容易被軟弱所勝的。在離婚與再婚的問題上,我們千萬不要忽略肉體的軟弱,事實上環境是給予我們這方面很大的挑戰。

第二:在現今一片資源增值、栽員、減薪及超時工作的風氣之下,弟兄姊妹可以運用的時間越來越少,夫婦間或與家人溝通的時間相對而變成奢侈品,例如丈夫在長期的工作壓力下導致回家後的疲勞,因而妻子得不到足夠的關心,孩子缺乏照顧,在此情況下,遇見試探而跌倒是很自然發生的事。

第三:在婚姻出現問題的背後,亦反映個人靈性是非常枯乾。當我們的生活非常緊迫,第一件事便很容易停止靈性生活,如減少教會聚會、事奉及靈修等。可是,當我們的靈命逐漸枯乾,外面的引誘又越來越強時,更容易在婚姻這方面得罪 神、得罪配偶,縱使在犯錯後也甚至缺乏能力去回轉返回 神的身邊。

 

(四)離婚問題的出路

我嘗試從一個教牧的角度去處理,首先我們應先閱讀及了解本會的紀律手冊,教牧應與肢體一同去處理這問題,視他為一軟弱及可回轉的肢體去尋求幫助,或可借助一些輔導的機構,一同參與協助作出挽回的行動。當然,防範於未然是需要的,可以避免事情的發生,所以提出下列三點:

1.若夫婦發生感情問題,是很困難向別人提出求助,所以教會應切實做好伉儷團,伉儷團必須要小組化,彼此牧養,建立長期委身的態度,互相監察,弟兄姊妹在此關係與鼓勵下,便可以預防勝於治療。

2.因著個別教會的人數及資源問題,總會可以在這方面協助籌辦較有規模的恩愛夫婦營。若夫婦感情出現問題,幫助大家在營會中思想到婚約的盟誓,再一次堅定婚姻的關係。各位弟兄姊妹,請想一想,你在結婚後對妻子或丈夫的愛是更深還是減退呢?彼此間的溝通是得著幫助或是厭煩呢?如是減少,那便是在婚姻的指標上出現問題需要處理的時候。盼望透過這些聚會加強夫婦的關係,並且讓我們在遇到困難時更有力量去面對。

3.對於未婚的弟兄姊妹,請記著我們的 神是一個聖潔忌邪的神。在經文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4節的教導「……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昨天我收到一位神學生的電話,提及弟兄與女朋友將會一同前往旅行,同住一房,可惜這位弟兄並不認為這種做法有任何不合適的地方,其實此問題在現今的世代似乎是屢見不鮮,甚至基督徒也是如此。若我們在婚前的行為可以這樣開放,不按著聖經的教導而行,到婚後夫婦間出現問題,一般都選擇了自己容易解決的方法去處理─離婚;其實,真正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用 神的方法,人的方法只會帶來更多的傷害,生命更加枯乾。

 

(註:本文乃本會授職部於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舉辦之公開講座回應內容)

(200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