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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現象剖析

年份: 2010前

作者: 吳宗文

一.釋題

  《哈利波特》這套書其實已出版了好幾年,第四集出版時「洛陽紙貴」,很多人通宵輪候搶購。中英文報刊有關這部書的評論很多,正反兩方的意見都有。最近由於拍成電影的緣故,所以互聯網上的討論又多了起來。「哈利波特」其實不單是一本書、一部小說,或一齣電影那麼簡單。它是一種時尚浪潮,一種社會文化,一種心理現象。它有各類產品,成為消費上的傳奇,所以可稱之為一個「現象」。

 

二.單親成功的傳奇

  「哈利波特」是一個單親成功的故事,一個傳奇、一個神話。羅琳(JK Rawling)本是一位英語教師,離婚後靠救濟金過活,當時她窮得袛能在咖啡室叫一杯咖啡,然後就在那裏不停寫稿消磨時間,兒女就在她旁邊睡著。但是她寫的書,令她完全改觀,突然間名譽和財富都降臨她身上。她因為書的緣故,得英女王接見,受到皇室的禮遇,甚至很可能像其他有名氣的藝人般,獲晉封爵位。她所寫的,有很多人說其實是很普通淺白的英語(plain English),並不是甚麼典雅奇文,但由於廣受歡迎之故,於是有人將她的作品提昇到猶如莎士比亞劇作一樣的地位。但最重要,就是它的英語活潑生動,不沉悶,令到只顧打機上網的小孩也重新對書本有興趣,肯去閱讀,所以香港的中學英語教師會及其他地區學校,都利用它的魅力來推動英語和閱讀風氣。這是大部份人對「哈利波特現象」最積極的評語。當看完了連小學生也能完成的第四冊(共七百五十頁),跟著再看其他百多頁的兒童文學作品便易如反掌了。這就是先入難,再入易。

  「名」通常帶來「利」。到目前為止,羅琳計劃出版七本這系列的書,已經出版了四本。據報刊統計,此書已被譯成四十七種語文(中國大陸也譯了前四本),而且賣出了一億本以上。它的銷量在出版歷史上破了很多項的紀錄。還有,電影及其他相關產品的銷售,也帶來了十二億美元的營業額,破了《鐵達尼號》的紀錄,是一樁很大的生意。很多本來不是從事出版行業的商人,對這筆生意都想沾手染指,於是立即成立出版社進行翻譯。誰一旦取得某種語文版的翻譯權,便差不多已經可將一筆數目相當可觀的金錢賺到手。《哈利波特》的電影票房已超過《鐵達尼號》的紀錄。因此羅琳現時成為全英國收入最多的一位女性(幾年前還是身無一文,現時身家有數千萬美元以上,單前年便賺了一千萬英鎊)。不是賣電腦、做地產或炒股票,單靠寫稿拿稿費而獲得這麼多的金錢,那是十分罕見的。

 

三.流行原因分析

  「哈利波特」這個現象為甚麼會流行呢?據分析,主要有三個因素:

  (1)心理因素。這現象之流行,是需要有一種時代精神作為其普及的背景。在電子資訊的年代,各樣事情來去很快,令人失去了閱讀的耐性,並且失去了想像的空間。但神造人很奇妙,祂造人不單只賦予他們推理的能力,也令人對事物有感性回應,並有幻想(fantasy)和想像(imagination)的能力。神賦予我們這種想像的能力,表示我們有想像的需要,不然生活就平淡乏味。但由於成人的世界越來越理性化,越來越平面化,所以失去了想像的空間;而兒童的世界卻很不同,他們的成長是需要很多的想像力。如果有想像力而沒有想像的空間及表達的機會,這種未得滿足的需要就像雪球效應一樣,蓄機待發。當需要一直累積,一直愈滾愈大,直至一個臨界點,出了一本名為《哈利波特》的書。這書就像一個引爆器一樣,令這種久積的需要得以宣洩出來。這種效應是人類在電子資訊時代,由於太平面化和枯燥化,而被引發出來的。而且我們看見,無論任何影視及電子媒體都不能取代書籍的功用。所以閱讀仍是人類學習及接觸外在知識世界的一種最佳途徑。閱讀賦予人有很多的想像的空間,因為電影已將太多細節具體化,但文字仍然給你有想像的餘地。所以閱讀及書籍是別的東西所不能夠取代的。

  另外我們發現這本書成功的地方,就是作者能投其所好。她很了解兒童及少年人在英國寄宿學校的生活,朋輩間各式各樣衝突的張力。每個人都需要有好的朋友,亦需要有競爭的對象。有好朋友,有敵人,生活裏各樣的張力就出現了。如果不是這樣,寄宿生活便沒有甚麼可以回憶了。作者觀察得少年人在寄宿學校成長當中一些生活元素,並利用巫術或魔法(magic)世界作為少年人想像力發揮的空間,而且使之成為正常世界的翻版,並在現實世界以外提供一個對立和並行的想像世界,如此少年人就有冒險歷奇的想像旅程了。當讀小說的時候,讀者代入角色,故事也就成為他的經歷了。所以小說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令到讀者對那種處境及角色產生了認同的感覺。

  (2)宗教因素。我們都知道現今後現代和新紀元的浪潮遍佈校園裏,因此巫術這種思維成為一種很普遍的玩意。所以使用巫術這個具時代感的題材,就引起很多小朋友的好奇和興趣。當然這點要特別注意,如果小朋友不能夠分辨,而父母又沒有正確指導,小朋友很容易便效法這類東西,將本來作為兒童文學題材的巫術,轉變成為他們生活信仰的一種世界觀。其實最危險的地方及要分辨的地方就在這裏。但我們仍須區分信仰裏的巫術,並兒童文學如卡通、電影及想像世界裏,以巫術作為一種表達的手段。這兩樣東西是要分辨出來的。

  一些曾風行一時的兒童電影,例如《綠野仙蹤》(Wizard of Oz)及《愛麗絲夢遊仙境》(Alice in the Wonderland)等,當時為何無人爭議呢?沒有電影裏的魔法,桃麗絲(Dorothy)怎能進到想像的世界呢?現實世界中,她是住在美國肯薩斯州的農莊,因為龍捲風將她打暈,她便進入了昏迷的世界。電影裏卻說她「跟隨黃磚路」(follow the yellow brickroad.),一路行的時候,便進入到那想像的世界裏。又例如《白雪公主》,如果故事裏沒有了用巫術害人的後母這個角色,這故事的情節會變得平凡不動人,而且人物的對比也缺乏張力。兒童魔幻文學利用巫術,因為它是一種普及和眾所周知的想像元素,但並不一定是真正信仰上的巫術,它只是一種表達想像世界的文學手段而已。

  (3)社會因素。本來並不是這麼厲害,但作為一種商品,已經被傳媒包裝成為父母為兒女消費的一種必然物品。如果少年人要買甚麼時尚流行的東西,父母通常就會買給他們。另外朋輩間的吹捧推介,互相感染,都構成壓力。你若未看過這書,沒有這個話題跟人傾談,就好像很丟臉一樣。

 

四.從基督教信仰作出的回應

  但很多對《哈利波特》的評論都集中於:第一,它缺乏深度,祇不過是一種「霎眼嬌」的時尚,不能夠成為持久的經典。它的英文很普通,電影又不及書那麼好看。甚至另有一部正上映的電影《魔戒》(The Lord of the Rings),在美澳的票房紀錄更見超越。《魔戒》是一本基督教兒童文學鉅著,由於這書和電影包括有更多角色類別及神話元素,所以作為兒童文學,它的趣味性理應更高。

  第二,有人批評《哈利波特》裏面有過多的仇恨、報復及死亡等元素。但問題是其他兒童文學的童話世界裏也有死亡等元素。例如《三隻小豬》的故事,裏面也有死亡,那就是壞的狼死掉。如果狼不死,最後也悔改得救,那麼故事當然是全然樂觀積極的了。但死亡是惡人受懲罰的一種表達,如果沒有懲罰的話,在文學裏,善惡的對比便不鮮明了,而且角色間也缺乏一種張力在裏面。

  第三,亦有人說它渲染及宣揚巫術,並通過一種軟性包裝的方式將之傳播,就是間接地宣揚巫術。聖經提到保羅在以弗所傳揚福音,帶來這個地方很大的改變。人們將巫術占卜的書堆在空地,然後用火燒掉,而書的價值若有五萬塊錢那麼多。以弗所有一位名為亞底米(Artemis)的女神,人們來到這城市旅行時,便會買一尊塑像留念。但由於那城市有很多人接受福音,再沒有人買塑像了,因此雕塑業、旅遊業及出版業均受打擊,人們便對保羅佈道團很不滿,要趕他們出城,認為他們破壞當地經濟命脈。

  從《申命記》的記載可見,任何形式的巫術都是聖經所反對的。我們應該教導兒女不可去接觸這些東西,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則。有人說《哈利波特》裏面所講的主要都是一些小玩意的白巫術。其實認真來說,巫術並沒有分「黑」或者「白」的。巫術預設了一個精靈論(animism)的世界觀,認為世界上各種東西背後都有一種靈界力量在支配著,祇要你懂得它的竅門,這些事物背後的靈界力量,就能受你驅使,去達成你的目的。譬如以巫術捉弄人,或者用咒語為困境帶來一個出路。這種精靈論的世界觀,第一不合乎科學,不合乎現今我們所了解的世界;第二也不合乎聖經。縱使基督徒承認一個有神有天使的世界,精靈論的世界也不是我們所能接納的。很多人玩弄巫術,包括中國紫微斗數及占卜命相等東西,並未認識到當你實踐這樣的事,你就毫無保留地接納了這些玩意背後預設的世界觀,就是一種精靈論及滿天神佛的預設。

  傳媒經常在電影、電台、報刊及電視宣揚這些東西,但我們不能苟同,而且要嚴正地批評巫術背後這種精靈論的世界觀。這個立場是很鮮明的。但我們也不能夠因反對信仰上的巫術,而忽略了兒童在成長過程中,確實需要一些閱讀材料及一些媒介去發展他們的想像力。我們亦不能因為巫術被利用作為文學表達方式,而忽視這時代的文化心理。保羅說:「向甚麼人便作甚麼人;而且要用諸般智慧,將福音的奧秘向他們解明。」

  當《鐵達尼號》這電影很流行的時候,教會曾藉此機會表明立場,例如反對《鐵達尼號》所宣揚的戀愛及婚姻觀念,即在婚姻關係以外有任何不尋常的戀情。然而,我們也要認識到這部電影能這麼流行,表示人對愛的渴求,很希望在平淡的婚姻生活,或者不能突破的階級制度底下,有一種奇特的愛出現。福音的切合點就在這裏,當我們觸摸到時代的脈搏,我們就能告訴他們福音訊息了。

  有一位著名的傳道者曾說:「基督徒要一手拿聖經,一手拿報紙。」為甚麼?因為如果你祇拿聖經,你並不了解到時代的脈搏,別人未提問題,你已經給了十個答案,但每個答案都不切合人的需要。報紙讓我們知道這個時代問甚麼問題,然後我們才能從聖經中尋找恰當的答案來回答。

 

五.想像力的討論

  有一本討論兒童心理發展的書,提及兒童在小學階段裏有很多心理質素需待發展:包括發展其注意力、記憶力、思考力、意志力和想像力。究竟甚麼是想像力呢?想像力是講幻想的世界和不真的東西,我們基督徒可以肯定嗎?若然神除了給人類有理性、情感及意志外,還賦予有想像力的話,我相信這些東西必定有其用處。有人研究發現,原來想像力是一種跳躍式的思維,推理邏輯是步步為營、層層逼進的直線思考。所以對於哲學家來說,一枝箭射向目的地雖然祇有一霎那時間,但由A去到B卻是可以永遠不能到達的。因為由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就有一個中間點,由這中間點去到目的地,又有另一個中間點,祇要有空間,就可以永遠一分為二,如此類推,便有無限的中間點了。所以邏輯上而言,那枝箭是永遠不能到達終點的。然而想像力卻是一種運用直覺的跳躍式思維;想像力能夠帶來創意,帶來盼望。在屬靈的意義上來講,我很難「想像」:一個沒有「想像」的人,能夠「想像」未來是甚麼一回事。若然我告訴你天堂是甚麼,盼望是甚麼,但如果你是一個平面的人,缺乏想像力的話,你仍不會明白聖經裏所講的盼望究竟是怎樣的一回事。希伯來書第十三章提到那些信心偉人死時仍存著盼望,那是因為他們擁有上帝賦予他們的想像力,來想像未來的世界是一個怎樣的地方。

  保羅說:如今我們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但將來見到上帝,很多我們現在想像不到,不明白的事,就能夠清楚明白了。就算我們要了解福音,同樣需要有想像力。這樣說來,想像力的發展,特別是正確的運用,是上帝所容許的。兒童世界與成人世界很不同:成人世界是一個現代和理性的世界,當中甚麼也講邏輯、步驟及規條。但兒童的世界是一個後現代的世界,當中所談的是具體生命、角色、故事及經歷,這一切都塑造了兒童的生命。這說明了現代人為何對故事、象徵和禮儀那麼渴求?正因為現代工商業文明及科技資訊社會,將人變成一個只有單層面的人(one dimensional man),沒有立體,沒有感覺,沒有情緒,沒有想像,沒有直覺,沒有超越等東西。

  如果沒有想像,就沒有創作力;沒有創作力,就沒有任何文學、藝術和電影的可能性。神是一位創意的神,祂期望我們的生命也具創意。當然,從永恆角度來看,這些東西都會過去。不錯,《哈利波特》會過去;同樣,高爾夫球運動也會過去;今天我們所穿的,所吃的,一切人間的關係都會過去。如果是這樣,人乾脆不結婚,不生兒育女,不生活,躲在山洞裏可以嗎?神的意思不是這樣。主耶穌說:「我不叫你們離開世界,祇求神保守你們脫離那惡者,並用真理的道使你們成聖,叫你們分別出來。」在基督再來之先,我們仍然需要有社會制度、文化秩序、道德法律及具體生活來經歷神的恩典和福氣。如果你不喜歡聽音樂,不喜歡看書,不喜歡吃美食,不喜歡穿漂亮衣物,又不喜歡塗髮臘,《傳道書》及《箴言》裏所講的恩典、福氣及生活,要到那裏去經歷呢?我們不該像一個禁慾的印度耆那教修行者,全身不穿衣服,鼻上包著一塊布,因為恐怕連呼吸也會殺生,在雨天時候掌心托著兩棵植物,雙手攤開不動,坐著冥想。基督徒對世界,對上帝所創造的事物,是從一個肯定和積極的角度來看。如果我們認為這個世界裏有很多事物都沾染了不潔的東西,要將這些東西不分皂白地全部割除的話,你會發現我們做基督徒就做得很單調,很孤單了。不單不能夠享受神給我們的恩典福氣和生活情趣,而且會慢慢地被迫到一個無轉圜彎餘地的角落裏。

  相反,我們要入到世界裏,將這個世界的東西救贖和轉化,將它變成一個屬乎神的東西。所以我們看見想像力的正確運用是值得肯定的。如果連想像力也不能肯定的話,我們便不再有基督徒的片商、導演及演員了。而且當藝人成為基督徒之後,他的演戲範圍也會很狹窄,祇能扮演耶穌,或是聖人和牧師,否則,沒有一個角色他是可以扮演的,特別是反角。

  其實在某些基督徒作家的作品裏也採用巫術題材,雖然他們沒有清楚點明,但事實上他們的作品都採用了這些想像的元素。譬如魯益師(CS Lewis)這位聞名的英國文學家,他亦是一位傑出的基督教兒童文學家。他的書籍裏同樣有很多神話色彩的想像元素,或類似巫術的魔幻元素。另外《魔戒》(The Lord of the Rings)的作者陶健(JR Tolkien),他的其他作品包括The Fellowship of the Ring及Hobbit等。當你讀他們的作品,你會發現這些書籍的內容比《哈利波特》較有深度,角色也較為複雜多元,而且有更多令人暇思的神話元素。如果你的子女看完《哈利波特》,對這類魔幻文學有興趣,你應該趁這機會,將CS Lewis、JR Tolkien及George Macdonald這些重要基督教兒童文學家的作品介紹給他們。這就成為一種轉化的機會了。

 

六.哈利波特的信息

  我不多花時間去討論電影的情節,反而我要提出這作品通過電影裏表達出來的訊息。

  第一,它能夠產生這麼大的認同感,是因為描述一個寄人籬下的孤兒,如何在親戚排斥欺壓下,突然間進到一個想像的巫術世界,在那裏被人重視,被人愛戴,被人接納,被人抬舉。這種心理認同及宣洩的過程,是一個很重要的成功因素。類似加拿大兒童名著Anne of Green Gable的孤兒故事一樣,它告訴我們那些under privilege的人很需要被重視、被接納及被愛護。

  第二,我們看見人對美善仍有一種執著的索求。善惡的對比,友情與勇氣,都在故事裏被宣揚出來。這正是兒童所需要的東西,我們可以把握這些重點來與少年人討論,表達我們對他們的重視、愛護和接納。我們可以告訴他們,朋友之間是可以有很真誠的愛;面對邪惡權勢,只要有勇氣及齊心協力,任何困難都可以解決。

    第三,但我們也要同時告訴他們,《哈利波特》一書所講的巫術世界,是一個虛構的世界,不是真實的世界。而在現實世界裏的巫術,是一種背後有預設的信仰,我們不應該將這些東西變成一種玩意。當我們這樣去教導的時候,我們一方面不會叫自己的兒女跟這個世界抽離,但另一方面我們能夠叫兒女們分別為聖。在他們成長過程當中,你不能夠單通過禁止,或者設立很多的籬笆來保護他們。因為你這樣做,只會將他們保護到一個地步,對這個世界的文化全無免疫能力,無分辨能力。相反你應該順應這些東西,因時施教,藉著這種機會將要教導他們的都告訴他們。這樣做,就如種牛痘一樣,把少許疫苗放在他們身上,待起反應。將來他們獨處,不再有父母在側保護,要自己面對這些東西時,他便能夠自己分辨,甚至教導他們的兒女分辨。

 

七.總結

    所以我盼望給大家一個清楚的立場,就是第一,我們基督徒不贊成任何形式的巫術,如果你的兒女未讀此書,未看這電影,你不用鼓勵他們看。如果他們不喜歡看,那當然更好。若然你的兒女已經看過,你亦不用擔心,不用驚慌,不用blow out of proportion and make it a big deal。其實日常課本裏有很多比《哈利波特》更有問題的東西是你不知道的,例如生物課程裏的進化論問題。很多文化思潮、人文學科或社會科學的理論,都不一定與我們的信仰相符,但是否因此而不讓兒女報考大學及修讀人文學科課程呢?當然不是。現今的電視節目和報刊雜誌,裏面有很多東西是比《哈利波特》更具負面影響的,所以我們不一定需要將《哈利波特》特別single out出來。

  第二,既然這樣東西已成為了一個成行成市的現象,它背後一定有其重要的訊息,反映這個時代的需要。我們拿著這些重點,就可以教導我們的兒女,亦可以用作福音的接觸點。我覺得抗拒並不是最好的處理方式,因為如果這樣,你的世界會越來越窄。例如你沒法看《西遊記》了,此書豈不比《哈利波特》有更多神怪的東西嗎?當然你也沒法看《封神榜》這類神魔小說了﹗《紅樓夢》當然也不適合,因為它是宣揚病態的愛情。《水滸轉》也不合適,因為它叫人做汪洋大盜。而且你也不能閱讀任何哲學書籍,因為很多哲學家是敵對神的。那麼文學及學術世界裏還有甚麼是可以賞析的呢?生活裏還有甚麼情趣可以享受呢?相反,若是看完後,你能夠批評它,改造它,這才是正途。雖然你不一定贊成他們的觀點,但你仍可從作者所寫的文章裏,學習他們的思考和推理方式。羅琳的文學技巧可見於她的英文,從中可以學到語言和想像力的表達形式。所以未看的不需要急於去看,已看的也不用特別擔心,如此大家便心安理得了。正如聖經說:「不吃祭過偶像之物的人,不要批評那些吃過祭偶像之物的人。」若有這樣的信心,有這樣的知識,良心就有平安。保羅告訴我們:「凡擺在桌上的食物,就不要問緣由,存感恩的心便去吃。」因為心裏乾淨,天地也乾淨;良知污染,天地也就污染。如果你覺得有問題,你就不要去看,而且鼓勵你的兒女改用一些積極的書刊代替。

(200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