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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外旅行與性誘惑

年份: 2010前

作者: 郭文池

最近與家人一起計劃出外旅行,由於行程要「老少咸宜」,最好也是美食豪華團,當然價錢也要十分吸引,最後我們決定報名參加泰國五天超值團。差不多所有往泰國的旅行團都有免費欣賞「人妖Show」的項目,我雖然從未看過這類的節目,但直覺上知道這些應該是兒童不宜,甚至是不道德的表演。誰知,我查詢過最少五、六間不同的旅行社,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樣:

我問:「我有小孩同行,若不看『人妖Show』,我們可否先回酒店呢?」

不同旅行社的職員卻異口同聲的對我說:「無問題,這些表演都是老少咸宜的,絕對適合一家大小;以前的成人人妖Show已經不在行程中,但團友可在芭提雅自由時間自費參加。」

由於所有旅行社的男女職員都保證這些「人妖Show」是兒童適宜的,所以我也相信應該是一個像「歡樂今宵」的綜合節目吧,於是就交報名費了。

行程一開始,我就盤算如何向孩子們解釋甚麼叫「人妖」,可否向他們解釋人妖是「男扮女裝」?或是心理不平衡的人?又或者乾脆讓孩子誤會他們是女孩子?但最終我選擇了向孩子解釋人妖是變性人。孩子即時反應覺得很困惑,甚致要求不看這個表演,我卻「鼓勵」他們說,旅行社保證是適合兒童觀看的歌舞節目,應該是沒有問題吧!好不容易,孩子們才答允若真的「不好看」,他們就會用帶備的紙牌遊戲取代之。

節目終於開始了,老實說,若從音響、燈光、舞蹈的安排、表現的專業等角度看,這是一場不錯的表演。但整晚個多小時的表演中,充滿了色情的誘惑,那些假可亂真的漂亮「女孩子」不斷在台上及走到台下作出挑釁的動作,演員多次用性器官作為笑柄……(還有一些不說也罷),我心沉了,我是傳道人,怎麼會在這些地方出現呢?而我竟然「鼓勵」我們正踏入青春期的孩子觀看這些節目?我覺得得罪了孩子,他們比我更正義,在節目一開始時,他們已知不對勁,拿出紙牌來玩,視線盡量逃避台上令他們不安的節目,我向神祈禱說:「我錯了。」當節目完畢我們還未步出表演場時,我就對孩子說:「對不起,我錯了,我做了一個很錯的決定!」雖然孩子很「同情我」,但我真盼望他們的心靈不會受到永久性的污染。

在旅途中,我向香港的領隊表達不滿,回港後的當天晚上,我就寫了回應表向旅行社反映,若這些節目還算是適合兒童,那他們就明明的欺騙旅客,我還打算向香港旅行業協會反映意見,因為事實上所有的旅行社都用相同的方法處理這個問題。我驚訝每日數以百計的香港人到泰國觀看這些色情節目,而沒有人反映意見(我相信當中應有不少基督徒吧)。不單是「人妖Show」,我同時發現同團的三十多人中,最少有三、四對年青男女,我猜想他們未婚但卻同房同宿,最令我驚訝的,當中竟有與父母同行的,而父母也同意他們「同居」的做法!後來,我與其他親友談及這個現象,有人竟然對我說,在他們的團友中,有一對「未婚同居」的男女,女的表明自己是基督徒,最令我們訝異的,有不少基督徒以為這些做法是可接受的,只是我們「太落伍」了。

相信不單是往泰國旅行才會遇到色情的誘惑,其實不論到甚麼地旅行,本來是享受神給予的休息時間,卻可成為得罪神的犯罪之旅。特別今天香港與祖國關係密切,平日每天有二十多萬香港人到內地公幹或旅行,每逢假日,專程到深圳找「盲炳」等按摩,或桑拿的大有人在,我不是說,這些活動就等同於色情活動,但香港一般巿民,包括基督徒在內,卻從沒有如此不避諱地接近色情的誘惑,若果這些活動不是得罪神,我們卻走到犯罪的邊緣,很可能最後是情慾的敗壞勝過道德良心的指引。

 

我想到幾段經文,也許特別可提醒我們出外旅行時應有的態度:

我們應敬畏神,知道祂是無所不知的神:

「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事,神必審問你……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份,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十一9,12十二13-14)
因此,當這些誘惑出現時,我們應誠實問自己,若將來回天家見神時,我能否向神交帳呢?

我們應逃避私慾,建立屬靈的支持系統: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21-22)
因此,不要對自己太自信,特別是弟兄,以為自己在面對色情的誘惑時,必定會站立得住,連與神同行的約瑟,在面對主母的誘惑時都是用逃避的方法(見創世記三十九章),我們更不應主動走近試探之中。積極來說,每一位基督徒都應有可「清心禱告」及追求屬靈操練的肢體、可以誠實分享自己真實掙扎的朋友,這樣就可減少自己跌倒的機會。

 

最後,對於出外旅行,我有幾點具體建議:

一.不要隱藏自己是基督徒身分,例如在用飯前可禮貌地表示自己是基督徒有習慣先祈禱才用飯,請他們先吃等;這樣不單讓人了解你是認真的基督徒,也讓自己有機會為主作見證。

二.若要參與按摩及桑拿等活動,不要自己「單獨行事」,盡量與配偶或弟兄姊妹同行,「彼此監察」,這同樣可減少落入試探之中。

三.不要參加「人妖Show」這類旅行團,對於一些色情活動及導遊的色情笑話,我們應有勇氣拒絕參與,不要在群眾壓力下而犧牲自己的原則。

四.歸根究底,出外旅行的聖潔生活,是建基於平日的聖潔生活,因此,平常我們若能逃避色情的誘惑,就可以減少出外旅行時失見證的機會。信徒應重新檢討平日看報紙、雜誌、電視、電影、電腦上網等生活習慣,查看會否有機會給魔鬼留地步。當中筆者認為最影響深遠廣泛的,莫過於超過全港七成讀者的三份報紙,若果你很習慣地,每天看這類報紙,包括那些「兒童不宜」的副刊,我建議你「棄暗投明」,我們需要花時間去習慣看其他較「正氣」的報紙。最好能找幾位與你清心禱告的人,告訴他們你的決定,邀請他們在培養心靈的路上,與你一起同行,互相守望。

 

暑期已到,相信不少弟兄姊妹已計劃旅行,但願我們存敬畏神的心,真正與家人及朋友享受神給我們出外旅行的恩典。

(200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