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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恩運動的問題(二):反思的重要

年份: 2010前

作者: 李日堂博士

上一期簡介五旬節宗的歷史及近代靈恩運動所面對的挑戰。[1] 今期文章是討論靈恩運動要面對三個挑戰之第一個:反思及察驗。基督教神學思想史中有極多寶貴的功課及提醒。其一的功課是了解歷代神學偉人如何建立及捍衛正統教條。例如:三位一體、基督的完全人性及神性等。另外,亦可以了解、明白,並接受不同基督教的傳統。其二是提醒警惕自己不應重蹈覆轍,重犯昔日的錯誤。聖靈觀可說由教父愛任紐(Irenaeus)及特土良 (Tertullian) 等建下基石,再由加帕多加教父(Cappodocian Fathers)從中建構。初期教會藉他們的努力定下正統的基礎及可發展的方向。到十六世紀,改革家加爾文將聖靈觀納入他的系統神學,他亦定下之後400年改革宗研究聖靈觀的根基。[2] 所以,歷代教會對聖靈觀有持續的建構及反思。

五旬宗過去100年全球有極速的增長是鐵一般的事實。更難得是有五旬宗聖經學者如費依 (Gordon Fee)於1976年用聖經對傳統五旬宗的靈洗說,已有批判。[3]新一代五旬宗學者如文斯 (Robert P. Menzies) 研究《使徒行傳》,致力將聖靈觀調校準確性的定位,他較多強調聖靈對基督徒整個生命及見證生活的加力。五旬宗之外靈恩運動的支持者中,近期比較著名者之一,為北美學者及神學家潘嘉樂 (Clark Pinnock)。[4] 於1960代,他曾經歷過靈恩祈禱聚會的更新,他現在致力推廣聖靈基督論,嘗試從聖靈基督論更闊地探討聖靈的進路。然而,他仍然留在主流教會聚會;另一位於1965年在英國曾積極參與,及文字推廣靈恩運動的支持者是史麥爾(Thomas Smail)。他形容昔日的靈恩經歷是一種短暫的渡蜜月時期。[5] 現在,他離開靈恩運動,重返主流教會。他與其他同路人致力建構一個後第三波靈恩運動的神學。所以,北美及英國都有一些實例,強調屬靈經歷需要聖經的基礎及神學的反思。同樣,香港現代的靈恩運動支持者亦需要有聖經及神學的反思。如果您是屬主流教會,已經在教會之外基督徒圈子中或在所屬教會內有接觸及經歷靈恩,包括講方言、說預言、神蹟異能,及分別諸靈等等,您需要面對的問題是,了解及明白這些經歷的基礎。

在反思及察驗的過程中,第一個常見毛病是將自己的靈恩經歷視為《使徒行傳》某些經文及保羅在哥林多教會所發生的事一樣。馬上定案今日靈恩經歷等同昔日的現象。但小心想一想,這種連鎖必然性的相等思維並非一定是正確的。舉一個通常支持神蹟異能的論據。按福音書,昔日活在地上有完全人性的耶穌受聖靈的加力,能夠行神蹟異能。而且,主更應許門徒能行更大的事。自然的結論是:在聖靈已降臨的今日,信徒藉聖靈的加力亦能行神蹟異能,甚至作比耶穌更偉大的神蹟。這種必然性論據忽略了基督不單是完全的人,祂更是神—人 (God—Man)。祂是獨一無二,而且,祂是從沒有犯過罪的人。[6] 這樣看來,基督徒需要下功夫,以嚴謹,按著正意分解有關及各處的經文。以聖經作為屬靈經歷的基礎。甚至像費依 (Gordon Fee)一樣,批判一些已接受的靈洗方言觀或其他觀點。因為最終的準則是聖經,神的話。

在反思及察驗的過程中,第二個需要小心及注意自己,主流宗派及教會的傳統。特別大宗派有幾百年的神學反思及不同時代神學偉人的著作。他們的時代必有信仰的問題及真理的挑戰,他們的回應、反思及著作是教會寶貴的遺產。前人努力所種下的成果,信徒值得小心參考及研究,延續自己宗派特色的神學及傳統;另外,某些大宗派更有重要的信條,亦是重要的資料及寶藏。初期教會與廿一世紀之間,教會已行了一段路。今日教會並不是承接使徒時代,不用肩負發掘正統的三位一體、聖靈觀等等。讓歷代教會的傳統及智慧成為今日屬靈經歷的指導吧!

最後需要用理性反思各類靈恩的經歷。特別在情緒高漲的時候,更需要用理性分析。多年之後,冷靜下來的史麥爾(Thomas Smail)認為昔日自己的靈恩經驗涉及很多複雜的個人及教會問題,是當時未有想及的。[7] 以理性反思,從個人角度可以首先自問: [1] 神蹟異能是有否科學性,例如:有醫學檢證的證據及支持嗎? [2] 我的屬靈經歷是個人的事,或是放之四海皆準的絶對真理?一個人的良藥可以是另一個人的毒藥。[3] 行為與蒙召的恩不相稱,基督徒會成為掛名信徒。然而,倣效靈恩經歷,神蹟異能等,我會否成為神秘主觀性主義的追求者,甚至自己不知道所接觸的是甚麼靈界力量?其次,從教會角度自問:如果我的靈恩經歷是自己教會之外的聚會而來,那麼與教會內之領袖,弟兄姊妹,如何與他們同心同行在同一個基督肢體內走成長的路呢?

普世教會仍需建構適切廿一世紀的聖靈觀,基督徒屬靈經歷仍有彼此學習的地方。願主藉著祂的靈、上帝的話語建立祂的教會,不單明白神的話,更在喜樂及受苦時,經歷上神的深恩。



[1] 更正上期文章內容:五旬宗的聖靈觀比較近代靈恩運動較濶。看重聖靈全面性的加力,不單強調屬靈恩賜。

[2]參 Stanley Burgess 的文章. Stanley M. Burgess (ed.), the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Pentecostal Charismatic Movements, revised and expanded e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3), 730-769.

[3] 更詳盡的批判請看 Gordon Fee, Gospel and Spirit (Peabody: Hendrickson, 1991),105-119 頁。

[4] 潘嘉樂,《靈風愛火》 (香港:基道,2002)。該書的寫作手法是刻意挑引傳統派支持者.

[5] T. Smail, A. Walker and N. Wright (eds.), Charismatic Renewal: the Search for a Theology (London: SPCK, 1993), 7.

[6] 參 David Parker, ‘Jesus Christ: Model Man of Faith, or Saving Son of God?’ Evangelical Quarterly 67 (1995), 245-264.

[7] Smail, Charismatic Renewal,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