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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祖系列(三) 祖先牌位處置等問題

年份: 2010前

作者: 吳宗文

祭祖的實際問題,基本上可歸納為三個問題。第一,信主前後對祖先牌位應如何處理?第二,信徒對祭祖儀節之參與程度該如何釐定界限?第三,信徒該如何紀念先人?第三個問題即如何建立一個本色化的基督徒紀念祖先儀節,留待下期詳述。現先討論第一、二個問題。

首先,很多長者基於成長的文化傳統或由於先人責承下來要肩負祭祖的任務,所以成為自己信主之攔阻。甚至有長者揚言希望兒孫及其他家人都信,但自己卻因已向祖先作出承諾,故不能放棄祭祖慣例,亦不能成為基督徒。面對這種情況,我們可以有如下策略:

第一,先向長者講述傳統中國人祭祖之真正理念,並進而解釋人死後之狀況。正如前文所述,無論站在不同的宗教信仰立場,現時三教混雜後之民間信仰式祭祖儀節,是自相矛盾且不合禮法的。

第二,至於有人問及其去世親友未信主,是否會因此分開,而且曾作出承諾會否變成爽約呢?我們可用寶藥黨之例子來作說明,放棄或糾正因無知或誤解之承諾是正確且沒有問題的。若然先人在陰間真如《路加福音》第十六章,耶穌比喻中之財主,他們必然期望陽間後人得知死後真相,不再重蹈覆轍。未信親人的得救問題我們可先不作裁斷,因為最終之權柄是在神。正如羅馬書第二章所言,我們只知神有其公義及慈愛的標準,我們可勸在世長者只須做好其當盡的本份來信主,這必是先人所喜悅的,其餘則交託給神。若然長者在思想上能有所鬆動,那麼,剩餘的問題便只是外在儀節和行動象徵而已。

第三,神主牌(台灣及閩南人稱之為公媽牌)可保留還是要除去呢?由於牌上字句可能帶有民間信仰色彩(例如:「靈位」字眼);而且傳統宗教思想亦可能將木牌污染(例如:誤以為先人之靈魂附牌位上)。故此,為免別人誤會和自己心裡受試探,除去是較好的處理方法。我們可以邀約一些基督徒親友,用唱詩、讀經及禱告等儀節,宣告釋放和潔淨家居,然後將偶像、牌位、神樓、香爐及其他依附設置一併拆除棄掉。代之以十字架、「基督是我家之主」等類牌匾、經文字畫或金句掛畫等,甚至可以是先人的遺照。而原先奉香之處則可放置鮮花。若有些人對木主(祖先牌位)仍有感情,則可改放於別的親友家中,或按民間信仰習例棄置於廟宇或樹蔭等處。這只是在其信心軟弱和真理知識未足時之權宜做法,待其信心堅固時,便不用如此。至於有長者事後會有不安和祖先報夢之經歷,我們可繼續為他們祈禱,鼓勵他們自己也讀經祈禱,並解說這是撒但欺哄迷惑之技倆,安慰他們不用擔心。

其次,當有信徒參與傳統信仰之喪禮或家祭時,其參與程度可到那裡呢?第一,治喪及紀念時哭泣等情緒表達是人之常情,是可以和應該的。但傳統那種哭得死去活來,以表示貞節和孝順之想法則不必要持有,特別是那些只有外表的禮儀性哀傷(甚至僱人代哭的做法)。「節哀順變」仍是華人和信徒共守之原則,況且我們知道將來有復活盼望和永恆生命。

第二,披麻帶孝等習俗,原則上是可以的。但時至今天,很多人已是隨著潮流穿素衣黑服,且在喪禮後即時除孝。守夜扶靈亦是可以做的,但「做七」之觀念則是來自佛教密宗之《中陰度亡經》,認為人死後會回魂,且要經過七個七的階段才能到達陰間,故這亦可免則免。

第三,信徒若是長子,在傳統喪禮中,可將擔幡買水之責交付別的親友。因這兩個儀節涉及道教的招魂和淨身觀念。買水本來純粹是為先人遺體做潔淨功夫(此乃古今中外共有之遺體處理儀節),但當要去到河邊丟下買水錢給水神,才換取得「活」(流動)水回來淨身,這觀念便已被道教轉化成為迷信風習了。

第四,摺元寶和燒紙紥,很明顯是相信死後的世界仍如常地生活之反映,故不應參與。本來香燭在天主教和東正教等類別的基督教儀節中亦常用,然而由於中國的香燭亦被道釋二教觀念所污染,變為鬼神食用之物,故可免則免。基督徒在現代社會中可用鮮花來代替;正如有人說「花者,洋香也」。純正的佛教亦有相仿的做法。

第五,至於行禮形式,跪下叩拜是非常大的禮,除非生前亦如是行禮(回教徒新年對父母如此行禮;華人傳統婚禮奉茶時,亦有如此行),否則易被人誤認作是拜神的舉動。基督徒較普遍的行禮是低首默禱,然而為表達最深敬意並與社會公祭禮儀看齊,行三鞠躬禮亦無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