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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祖系列(四) 本色化的祭儀

年份: 2010前

作者: 吳宗文

說了這麼多,那麼基督徒紀念祖先時,該如何進行儀式,以致不違反真理之同時,亦滿足人情世故呢?祭祖儀式基本上是分三個場景進行的:(1)舉喪;(2)家祭;(3)上墳。

首先是「舉喪」時的儀節。現時香港華人基督徒的喪禮,格局上似傳統禮節分三部份:(1)大殮禮相若入殮儀節;(2)安息禮相若出殯禮儀;(3)安葬禮相似入土儀式。

第一,大殮時傳統喪俗有些迷信儀節,例如放銀錢於死者口中,或擺放陪葬物,或頭尾點燈等。而於搬運屍體或蓋棺時,覺得是煞氣最大時刻,故連親友亦要轉頭迴避。基督教的做法是收殮時簡單而隆重,要將遺體整理洗淨,有些蓋十字被表示基督之同在,聖經陪葬與否可彈性處理。主禮人可站在棺柩上方主禮,家屬與其他司禮人員則分站兩邊。基督教不會有燒香或灑聖水儀式,主要的禮儀元素乃:(1)「讀經」—宣告神的安慰和應許;(2)「禱告」—為亡者求神與之同在,並為生者求信心和力量;(3)「唱詩」—藉旋律及詩詞療治哀傷並帶來盼望。大殮中亦可加上簡短慰勉,然後祝福結束,並由牧師引帶棺柩和親屬步進禮堂。

第二,基督教的安息禮拜與佛道或民間信仰之喪禮,在形式與氣氛上有很大之差別。傳統宗教之殯禮,無論在喪家之袍服,社會文化對要其哀思之要求;於紙紮、燈籠、祭帳、靈堂及牌位等陳設,並僧侶誦經或道士做法事等儀節上,都令整個殯禮之氣氛是哀傷和避忌的。儀式中誦經是為超渡,他們相信經文的法力能幫助死者及早輪迴轉世。另外,過金銀橋和破地獄門等儀式,則表示他們希望死者靈魂不用經十殿閻羅審訊和十八層地獄懲罰,而可直接投胎超生。在這方面,基督教將相關經文用作禮儀時,雖無不分皂白的助力,但亦藉相信神信實的應許而成為一種很重要的願力。基督教禮儀簡潔莊重且美麗寧靜,又不徵收任何主持禮拜之費用。相比之下,這也是一些無信仰的人所樂於採用的。儀式進行中遇棺柩進堂、離堂及封蓋時,這些迴避禁忌時刻,主禮人有引帶作用。主禮可宣佈會眾肅立,並以低頭默禱取代之。禮堂上一些用詞、擺設及禮儀亦應注意,免陷迷信之嫌。

第三,到墓地安葬時,一些無傷大雅的習慣可不必計較,如是否應讓棺柩先行,或棺柩入土時方位是否四平八穩等,都可隨俗,不必計較。

其次是「家祭」。家居中可鼓勵不安放祖先牌位,而以遺照安放桌上或掛在牆上替代,並以鮮花取代香燭供奉。每逢思念親人時,可在遺照前祈禱代替裝香參拜。遇過時過節、生辰死忌或喜慶時刻,均可用同樣方式紀念。

最後是上墳或掃墓。一般人都是隨俗於清明(近復活節)或重陽作為現代的春秋二祭。與去世者感情特別深的,亦有於生辰死忌時候上墳;也有於人生重要時刻(例如結婚、生子、畢業、成就、移民及還鄉等)來到墓地謁見先人。基督徒的家祭及掃墓儀式甚簡單,不及民間信仰豐富多元,故踏在墓地不到一刻,便好像甚麼都做畢要離去。其實基督徒可帶備鮮花、清水及簡單洗擦器具,到墓地時,先做掃墓工作,將碑石洗擦乾淨,並將墓位附近雜草垃圾清除,然後按依次絡續在花瓶獻上鮮花。隨著可由家族中輩份高的基督徒作主領,領唱一首短歌,讀一段經文(或啟應文),然後帶領祈禱。完畢,若然墓園有石椅,可圍坐喝飲料和吃帶來之小食,談談對先人生前事跡之憶述,這亦是傳福音、作見證和分享信仰之上佳時機。

回歸後,香港這本來洋化的地區,傳統習俗正漸漸復甦,這也許是新生一代懷舊和社會風氣轉變所致。喪俗便是在這種張力下,一方面想在人生禮儀上有更多跟風隨俗,以致能尋找文化的根,並獲得個人對傳統的身份認同。另一方面,在現代社會繁忙節奏下,喪俗也被社會變遷之力量除去很多的繁文縟節,甚麼都趨向簡約、快捷和便利。例如現今不再看見人戴孝(因即時除孝),街上再沒有儀仗隊巡遊(電視才看到),也再沒有鄰舍在門上掛藍燈籠報喪,或掛紅布和插柏葉了(台灣仍可看見)。文化變遷帶來物易風移,基督教禮儀以簡潔自由為開始,但其實可更細緻和豐富地發展,以求統攝傳統象徵,讓人在既得聞福音之同時,亦可在傳統文化氛圍下得以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