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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經今釋-從新約引用舊約經文看釋經原則(下)

年份: 2010前

作者: 作者: 講員:鮑維均博士    整理:孫小慧

三.舊約經文出現的形態

明白舊約經文出現的形態,幫助我們看到舊約《聖經》在新約的豐富,及用法的多種。許多時我們只會問這樣引用是否洽當,其實更重要的是,這段《聖經》出現的形式及功用,要明白其功用才能討論是否用得洽當。

1.引文
引文的方式是直述,「正如經上所記……」,我們立即知道作者正引用舊約《聖經》,很明顯地引用,故不必討論。

2.暗述
不是直接,而是間接式地引導一些觀念或句子。這需要很熟悉舊約《聖經》才能明白作者原來正引用舊約《聖經》。

3.角色
耶穌基督引用舊約《聖經》不是直接或引文那麼簡單,他的方法很有趣、有深度和豐富,例如耶穌受試探時,在馬太福音四章1-11節,耶穌去到曠野受試探,有三個試探,一是針對饑餓,二是針對試探神,三是敬拜偶像的試探。耶穌引用申命記六至八章去回應撒但,有否斷章取義?其實一個更基本的問題是為何是這三個試探。在猶太人的歷史中,每當他們想起這件事情,就會想起這三個試探:在出埃及的曠野路上,猶太人就不停地做這些事,肚餓就說神不給他們食物,就要回埃及,跟著就去拜偶像,跟著又不停試探神。就像我們今天說一些字句時,例如「911」就不是說三個數字,而是說某件在情感、歷史和經濟上重要的事件。

當耶穌這樣使用,或經過這個試探時,就變成一個新埃及的試探,舊埃及的以色列人失敗了,馬太福音說,耶穌代表新以色列人,他能成功做到舊的神的子民不能做到的。這不單是基督論的問題,而是教會論問題,這不是說耶穌有多大能力的問題,而是耶穌現在可以開始一個新的群體。猶太人的錯誤正是肚餓時埋怨,他們試探神,他們拜偶像。這三個的根源,在舊約來說是忘記耶和華的恩典,在保羅來說是代表不懂感恩,是相同的意義。所以對猶太人歷史來說這三件事加起來最大的控告是「不記念耶和華慈愛」的大罪。耶穌是真正的以色列人,他能夠去做一些舊以色列人不能做的事情,故他的回應不再令我們驚奇。

三節經文都是出自申命記六至八章,我們留心申命記六至八章是一些對話,是入應許之地前神所說的話,是說以色列人應做到而不能成功的事情,而耶穌說「我可以帶來安息,這些事情我可以做到,可帶領群體做到」。這是否斷章取義呢?若你狹窄地看可以說是斷章取義,但這裏不是耶穌用經文的方法,耶穌用經文的方法是引到整個以色列人經歷和歷史,告訴他們一個新的時候來臨。從這樣看,角色是一個方法,角色慢慢幫助看其他引文等等。

4.概念
一些概念我們必須有舊約背景才能明白,以弗所書五章3-5節為例,4節上半節說著「淫詞、亡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下半句卻說「總要說感謝的話」。感謝與以上的不當語言有何關係?為何能成為一個對比?但看舊約《聖經》如詩篇等,我們就知道對保羅或詩人來說「感恩」就是記得耶和華的恩典,認耶和華為主,若我們是不停感恩的人,就是不停認耶和華為主的人。所以保羅在此緊張地說,若你記得神的恩典,你怎會說淫詞妄語?這是用舊約《聖經》的背景,所以舊約《聖經》可幫助我們看一些新約觀念。

5.文體
新約作者許多時使用舊約《聖經》的文學體裁,簡單來說就是啟示錄用的是啟示文學體裁。但我想強調路加福音,路加福音與馬太福音、馬可福音有類同的地方,但一個最大的不同就是形容耶穌由加利利去耶路撒冷,馬可用一章,馬太用二章,但路加用了十章內容去討論耶穌去耶路撒冷。為何要用十章?第二個問題是十章的安排次序是否有邏輯呢?當我們不熟悉舊約《聖經》,就會覺得只是將一些故事擺放在一起,再深入去看,學者告訴我們,路加是用了申命記的傳統去討論耶穌由加利利去耶路撒冷的旅程,在申命記傳統中,我們看到耶穌如何控告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如何厭棄先知,救恩臨到,以色列人卻厭棄神給予的救恩等等,這解釋了路加福音九章至十九章的安排和內容。這些文體是用於舊約《聖經》,我們要明白舊約《聖經》才能明白這種文體的安排。

6.典範
在此題目討論中,我會強論使徒行傳是整本使用以賽亞書。使徒行傳很多經文若用以賽亞書就會明白當中的邏輯,為何包括太監的故事,為何要提撒瑪利亞城等等,我們要整體去看才會明白。這是最闊用舊約《聖經》的方法,整本書用另一本舊約的書,或整本書的結構歸咎於舊約某本書卷或某觀念,這是另一種討論方法。

 

四.神學前設

1.辯證與詮釋
我們很多時候假設了新約《聖經》引用舊約是用作辯論,以驗證方法去使用,就忘記了詮釋的重要性。其後果是一方面我們要求一定辯證得正確,第二是忘記了這段《聖經》的豐富及如何使用。以馬太福音第一章23節為例:「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這裏作者想證明耶穌是以馬內利,或是用以賽亞書七章的經文去解釋耶穌的重要性?我相信兩方面也有,有證明與解釋,但我們多時會忽略了解釋那方面。

首先,若主題是證明,作者應知道這不是最強的證明,因在馬太福音中再沒有提及耶穌的名叫以馬內利。但這裏作用不是證明,而是解釋,解釋耶穌就是以馬內利,就代表神與人同在。如此意思會更加深刻,再加上文下理,以賽亞書七章:「敵擋以色列的君王,縱然權勢如何大,但最後必會滅亡,神的勢力必會大於外邦敵擋神的君王。」馬太福音第二章不斷提耶穌是小孩子,而當時的君王是希律王,兩個君王的對比,一個是小孩子,完全依靠神,另一個是外邦王君王。若用以賽亞書七章去解釋,就完全明白。以賽亞書七章告訴我們,縱然外邦君王如何去敵擋神的工作,但最後神的工作一定會成功。很多時我們想辯護《聖經》,就用辯證式方法去看《聖經》,忘記了詮釋的重要性,原來很多舊約《聖經》都是幫助我們明白耶穌的重要性。

2.被動與主動
我們許多時假設新約引用舊約《聖經》,是一種被動式的用法。即是舊約沒有作用,新約作者引用之後就不必再看舊約。但我們也看到舊約《聖經》有很多主動的方法,例如餵飽五千人的經文,這是舊約《聖經》裏說及,以色列人出埃及,神如何幫助以色列人得飽足,這些經文會幫助我們明白餵飽五千人的經文,這是在一些的平衡句中才可看到。但要小心,有人以此指責耶穌有許多工作應做而沒有做;較平衡的看法是,舊約《聖經》幫助作者明白耶穌基督做某些事情的重要性,而編排上,舊約《聖經》幫助作者解釋耶穌基督做某些事情的重要性。

3.個別經文與舊約文本的處境
以使徒行傳一章20節為例,這裏用了舊約詩篇69篇及109篇兩段經文。我們自然會問,這裏使用是否合適?我建議先問為何如此使用?為何要在這裏使用?若我們假設作者只用作證明一些事情,就誤會了作者的意思,有很多方面可以想到有不同的用途。我曾將使徒行傳所有直接引用舊經《聖經》的經文全部抽出,每一段經文都翻到舊約的上文下理,我發現使徒行傳引用的舊約經文,在舊約裏其所有上文下理,都是說神必定得勝,敵人必會衰敗。使徒行傳十九章20節,說「得勝」的句子,在原文中是打扙時才使用的句子。相信作者刻意形容使徒行傳是一場聖戰,而所有經文支持的一個論點是,神打的扙一定會勝利。這不是單一的例子,只要我們再去探究新約作者如何引用舊約,再深一層去思想,會發現新約引用舊約是如此豐富。

4.個別經文與新約文本的處境
舊約經文在新約文本的處境是如何呢?以路加福音三章4-6節為例,說到以賽亞書四十章的說話:「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耶穌初開始事奉時,作者用了相當長的一段以賽亞經文去介紹耶穌生平的重要性。這是路加著作的開始,我們再看路加著作如何結束,使徒行傳二十八章26節:「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是聽見……」這重要性在那裏?《聖經》學者告訴我們,這兩段經文在以賽亞書有最重要的地位,兩段經文在以賽亞書都是引言式的經文,以賽亞書六章是引出審判,四十章是介紹第二部份的好消息。以賽亞書在文體和意義上都有兩個大段落,其重要性是六章在以賽亞的眼光中是完全強調審判的福音或提示,是警告的經文。而四十章是另一個引言,介紹一個好消息,就是終於神饒恕百姓的錯誤,福音來到耶路撒冷,外邦人要見到福音。其次序也很重要,以賽亞書六章是警告,四十章是福音。但在路加則刻意互調了,福音來到以色列人,但以色列人抗拒福音,最後作者用以賽亞書六章經文,說「你們不聽福音」。六章與四十章的對比,這樣用《聖經》的方法,不是一節或兩節去用,而是作者明白了整本以賽亞書,也明白自己寫作的目的,然後去告訴讀者整個故事的結構就是這樣。

 

五.舊約經文在新約中的功能和重點

新約引用舊約《聖經》,最多說及誰是神的子民,所以舊約《聖經》最多被引用的是摩西五經、詩篇及以賽亞書。而用得最多的方法是討論外邦人、猶太人同得救恩。

以賽亞書在初期教會被稱為第五本福音書,因為以賽亞書有兩個主題是被初期教會視為很重要及可以用的,第一是猶太人見到福音也不接受,第二是福音終於臨到外邦人。若論及功用,許多新約經文的用法,不單只是證明耶穌是誰,還證明了你與我是誰,我們外邦人是否屬神的子民呢?作者用很多篇幅和經文去強調基督論。所以基督論方法用的舊約《聖經》,我們需要留意。

 

總結:

我以剛才未提及「三.舊約經文出現的形態」中的分題「文法」作為本講題的結束。

舊約有甚麼文法呢?以路加福音第一章及第二章為例,在希臘文第1至第4節是一句長的句子。但第5節寫法則完全不同,是簡短平衡句子。這是新約引用舊約方法之一,不單是內容,是文法帶來的訊息,路加是一個出息的歷史學家,他可以用最好的希臘文去寫全本書,第1至4節他用希臘去寫,但第5節他用另一種語文,是七十士譯本的文體或方法,無論是內容、文法、句子結構上,都很像舊約《聖經》,原因何在?這是路加的刻意強調當希律王作王時,這是救恩歷史的延續,因為這是表示救恩歷史終於有延續了,舊約《聖經》終於有延續了,新約時候耶穌基督在世上的事蹟,正正是舊約《聖經》的延續,很多時候新約用舊約,正是用這個方法和重點,是強調延續,強調我們今天的信仰是舊約的延續,如此看會幫助我們弄清楚一些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