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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於職場—大律師團契

年份: 2016

作者: Cathy Chan

絕對的真相

法庭是尋找真相、彰顯公義的地方。律師的職責就是協助法庭作出正確的裁斷。處理大多數案件的時候,都會面對兩個或更多截然不同的版本。人的智慧有限,而那惡者亦詭計多端,孰真孰假,無論多有經驗的法官或律師都難以作出絕對公平公正的判斷。

與朋友談及工作,最常見的問題就是「如果一個做了壞事的人聘用你為他脫罪的話,怎麼辦?」這個問題看似簡單,背後卻有更多的問題要考慮-我怎麼確定當事人真的犯了法?我能完全相信他嗎?審訊時,我怎知道受害人說的是真相?法官或陪審團會相信受害人嗎?如果當事人開脫了,他會重犯還是從此洗心革面呢?如果他被判罪,會因被懲戒而改過,還是從此踏上不歸路?一位姊妹曾遇到一個似乎證據確鑿的案件,但仍代表被告盡力打官司,果然為被告成功脫罪。當她開始質疑到底公平公義何在時,卻在離開法庭時無意中得悉被告很可能是代罪羔羊,他的朋友才是始作俑者!

處理每一件案件,無論多簡單,背後牽涉的都很多。面對着這些無從考究的問題,更叫我看到自己有限的智慧和能力。「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要依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箴三5)經文提醒我必須謙卑,禱告交託並尋求聖靈的指引,祈求自己能作合神心意的判斷,以彰顯上帝的公義。在禱告當中,亦要祈求神綑綁那惡者的謊言,叫人在法庭上說實話,並賜下智慧,讓法官能作出公正的裁決。

 

初入行的挑戰

「律師」這個職業在很多人眼中也許很高尚,能夠爭取公義、鋤強扶弱。另一邊廂也有人認為律師都「見錢開眼」,沒有所謂公義,只寄生在「法律是有錢人的遊戲」的生態內。

其實大律師的銜頭看似風光,別人以為我們都高薪厚職,但實情是「有苦自己知」。大律師的工作是自僱性質,並無底薪,正式是「手停口停」。尤其是初入行時,尚未建立自己的人脈,很多時候只能「望天打掛」,小妹也經歷過不少這種令我忐忑不安的狀況。每當我開始灰心、懷疑自己的能力是否適合繼續執業時,都會禱告求神帶領。特別是面對金錢利益的誘惑時,必須藉着禱告堅定心志。上帝聽禱告,讓我認清工作的使命和方向,在低谷裏找到堅持的力量,也感恩神總會透過各種方式給我肯定,使我今天仍能在這個崗位上工作。祂給我的肯定,其中一個便是大律師團契。

 

作鹽作光

一次巧妙的安排下,我認識了大律師團契,後來更加入成為議會成員。感恩在這幾年間,我從團契內的兄姊身上學習了很多;我們立志為主作鹽作光,彼此建立,互相扶持,是工作上也是屬靈上的戰友。

除了盡心盡力做好每一件案件外,每個月的禱告會讓我們彼此分擔工作上的起跌,將各人的需要擺上;在與律師團契合辦的聯合祈禱會上,我們為司法界禱告,願神能開各人的眼睛,為社會祈求公義。我們努力在同儕中活出基督的樣式,作好見證,廣傳福音;也探訪各院校的法律系學生團契,與他們分享讀書和就業的挑戰,並幫助他們建立以神為中心的價值觀。

因着大律師團契內的兄姊不論大小事務上都忠心擺上,以禱告向神祈求和感謝,讓這個團契得着祝福,在人數和事工上都在進步。過程中我們經歷過神在患難中賜予的安慰,感受到與神同工的甘甜,也見證過神得着人心的奇妙作為。願意我們不住的禱告能蒙神應允,讓社會上更加公義,更加和平;求神繼續帶領,讓大律師團契能繼續大發熱心,榮耀上帝,發光發亮!「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裏動了美好工作的,到了耶穌基督的日子必完成這工作。」(腓一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