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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隨耶穌的腳蹤

年份: 2018

作者: 盧錦華(月報編委、康福堂會友)

引言

我今次以「跟隨耶穌的腳蹤」作為這篇回應文章的主題,是因為收到兩篇有關「播道會」以前的福音工作的文章,讓我想到昔日耶穌於其在世三十三年當中的事跡。這兩篇歷史資料文章是有關「播道會」百多年前的事工─「福音船史」和「事工篇」(醫療事業、恤孤事業、教育事業)。際此「播道會」慶祝建基130年,那是十分值得我們去承先賢所作,啟示我們後進邁向未來。

福音船事工

「播道會」的先賢其實是跟隨着昔日教會的腳蹤,寬夸倫牧師在百多年前,在廣州看到當時「風俗之澆漓,人心之迷信」,看到很多未聞福音的人,於是創建「啟明號福音船」,遊走於珠江河岸鄉村之間。我以為這種傳福音佈道方法,在當時來說頗為創新,亦能接觸到偏遠鄉郊的村民。可是,這艘福音船的出現,卻遇到不少當地人的攻擊和滋擾,做成很多困難和挑戰,當時的同工和信徒都因着對主的信心,有堅持、有毅力、有勇氣,在難關重重下,都一一渡過了,日後更受到群眾的歡迎,十年之間,宣講聖道,傳揚主名,「已遍歷廣府之南海、番禺、順德、香山、增城、東莞、花縣、清遠、三水、新會等縣」,福音得以遍傳,老幼皆得聞耶穌之名!

據聞,在「播道會」福音船之後,廣州的華南水上基督教會(South China Boat Mission,1909也有三艘福音船(佈光、闡光和恩光)於1949年抵達香港,停泊於油麻地、香港仔和銅鑼灣避風塘內,主要是服事水上人,他們後來易名為「東方水上基督教會」。至於其他教會,也有類似的佈道工作,例如鴨脷洲浸信會於1901年時在香港仔鴨脷洲海旁租用小艇去向當時的水上人家傳福音。而香港海面傳道會於1912年,由租賃船隻開始,轉而建造三艘「會船」,向水上人傳教,後又由會船改為租用樓宇作宣教之用。聖公會之何明華會督於1954年在青山灣設立「聖西門我主的船」(Our Master’s Ship “St. Simon”),主要向青山灣內的漁民傳講福音。

由以上的事例可以見到,因應當時的需要和社會處境,福音船的出現,有其必然的需要和效果,但隨着社會和時代的發展,福音船的需要也日漸息微,似乎已沒有存在的空間了,但先賢的奉獻和努力,卻也真實地服事了不少水上人和漁民,讓他們等着福音,有永恆的生命。雖然今天福音船的事工似乎需要不大,但我卻又有一個「奇想」─現時香港在陸地上租用或構買樓宇都十分昂貴,很多教會都負擔不來,為何不想想租用油麻地小輪公司的「海上夜總會」,每個主日在維多利亞港漫遊,既可欣賞兩岸風光,也可在船上作宣講、主日學、聯誼之用?

 

服務事工

當談到我們播道會的醫療事業、恤孤事業、教育事業時,也不難體會到先賢堅守信仰的心思,緊緊追隨基督的腳蹤的優良表現。

在猶太人的歷史傳統中,教會對教會裏有需要的人,都願意提供援手。例如在利未記十九章9-10節的教訓,經文是有關拾取剩餘禾穗的律例,用意是叫以色列人幫助窮人、孤兒寡婦及寄居者,讓他們每年可得到一次免費食物的供應,減輕他們的困苦。同時,又規定以色列人每逢第三年,將本來要向上帝奉獻的十分一轉移給予那些窮人和孤兒寡婦,好讓施與受的人同時都明白上帝的慈愛和看顧。

到了新約時代,耶穌本身亦是貧窮人,故他對貧窮人的需要是十分清楚的,祂對貧窮問題的教訓,在福音書中是經常會處理的主題。例如,主耶穌要一個少年財主變賣他的所有去分給窮人(太十九16-22),這個事例反映到耶穌對貧窮人的愛,是一件屬靈大事,是等同人得着永生的一個要求條件。所以,主耶穌所立下的榜樣,成為初期教會(大概主後的100年內)對弱勢社群實踐社會關懷的重要參照。

在格軒遜(Glenn Hinson,1988) 的一篇文章裏,就介紹了初期教會所建立的關懷工作內容,包括有孤兒寡婦的照顧、貧病傷殘的照顧、被虜和被囚的照顧、貧困人的喪葬處理、奴隸問題的處理、關心人的工作、救災工作等。這些工作從那時到如今,仍然進行着。

真的,播道會先賢所作的服務事工,他們的努力和委身,我們從現存的播道會服務事工當中,今天我們仍然可以看到他們所遺留下來的蹤影,似乎仍然進行着,我們有播道醫院,有播道兒童之家,有播道會社會服務,以及有幼兒園和幼稚園。感謝主,也感謝他們,而今天我們沒有忘記主耶穌所立的榜樣,去關懷和服事弱勢和有需要的群體。

 

Hinson, E. Glenn (1988), “The Historical Involvement of the Church in Social Ministries and Social Action”, in
Review and Expositor, Vol.85, 1988, p.233.